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05浏览:10

2024年5月28日学院党委会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学院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对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学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曹凯赵明

副组长:马新飞李念光伟尧

成员:由各学系或中心主任、各办公室主任以及各党支部书记组成,包括万美钰、王元、王吓长、王若宁、王南溪、王恬、王博、方芳、邓海山、石乔梓、东梅、吕苇、朱雨雨、朱瑞功、乔宏志、华永庆、花文婷、李伟东、李林、李国琪、李峰、肖青青、吴丽、谷巍、张自力、张玙鹏、张毅、张毅楠、张巍、陈文星、陈佩东、林彬燕、郁红礼、郑云枫、胡杨姜帆、洪敏、费菲、秦小雨、袁天杰、顾媛媛、徐飞、徐建军、徐钰君、高莉莉、郭盛、诸葛健、宿树兰、薛峰、瞿城以姓氏笔画排列)。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体责任

学院党委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院长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联系学系和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学院综合办公室总体牵头负责,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责任领导:曹凯赵明;责任部门:综合公室)

2.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横幅标语、电子屏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加强学院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提升学院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责任领导:曹凯马新飞;责任部门:新闻宣传中心)

3.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课堂意识形态规范制度,强化课堂教学政治纪律的约束机制,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将课堂政治纪律表现纳入教师教学评价和教学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听课制度、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学生意见反馈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思政课教育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责任领导:李念光责任部门:教学科研办公室)

4.加强学术交流与项目资金责任。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规范师生参与外事活动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校活动的管理,建立完善境外基金准入管理制度,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建立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外籍教师管理,严格把控外籍教师以任何形式在校内传教或进行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责任领导:赵明、李念光伟尧;责任部门:教学科研办公室)

5.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努力引导学生将中国梦作为共同的时代理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标准,对少数民族学生加强“五个认同”教育。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学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组成的全覆盖的意识形态领域信息网络,成立班级信息员报送制度,广泛了解学生日常思想动态,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管控,以应对学生突发事件。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和引导,保证能够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学生会、班级和社团组织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把控校外横向交流社团活动,严格防范不法组织和敌对势力以资助、赞助等形式在校园活动。(责任领导:马新飞、伟尧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6.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院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院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责任领导:曹凯马新飞、伟尧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7.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解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职工头脑,引导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政治关口,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加强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工作。加强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引导。加强对困难教师的关心、关注,在进行经济帮扶的同时要做好思想疏导。对选送国(境)外访问学者,出国(境)前、返校后要主动向学院党委报告,学院指定专人和他们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领导:曹凯赵明;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1.学院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学校党委汇报,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2.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严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本细则自学院党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