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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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点、博士研究生导师:

       为建设一流博士生导师队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相关二级学院报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招生计划及招生方式的通知》,学院经过两轮意见征求,经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基础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根据《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基础招生计划分配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请已通过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据实填写《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基础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支撑附件,于5612:00前发送至邮箱ffei@njucm.edu.cn。学院对相关材料组织审核后,公布基础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附件1附件1: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基础招生计划分配方案.pdf

       附件2附件2: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基础招生计划申请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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