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浏览:10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院将对2021级至2023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914—2024919

二、参评对象

2021级至2023本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工办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办分管书记;学院评议小组由学工办分管书记、主任及各位老师组成。班级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要求

1.班级评定。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开展班内评定事宜。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 10 人,由班主任任组长,辅导员任副组长,班委、学生代表任组员。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和“适应素质”分需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最终评议得出。评选方式方法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附件1)执行。

2.学院评议。学院评定小组根据各班级提交材料进行评定审核,最终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二)评定要求

1. 大学生综合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发展性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满分为100分,基础性素质分=思想道德素质分×10%+专业学习素质分×70%+身心素质分×20%。发展性素质分为其评定总分×20%。

2.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附件2满分是90分,请仔细看附件内容)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23-2024学年)》(附件3)上一人一表

3.专业学习素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3-2024学年必修课(体育成绩除外初次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4.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体测成绩为准。(体测成绩不得四舍五入,以体育部给的成绩为准,免测同学成绩以男女生均分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2.《2023-2024学年发展性素质加分表》(附件5,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3.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23-2024学年)》(附件3,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签字);

4.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附件6,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5.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送还学生,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

各班级在91917点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送到B1-328李老师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yxylixi@163.com,文件与邮件统一命名为***班级综评材料”。   

附件材料.rar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