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药学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各班级候选人推荐名额
班级 | 名额 |
18级中药九年制班 | 5 |
18级中药学1班 | 3 |
18级中药学2班 | 3 |
18级中药制药班 | 3 |
18级中药资源与开发班 | 3 |
18级药学1班 | 3 |
18级药学2班 | 3 |
18级药物制剂班 | 3 |
18级生物制药1班 | 3 |
18级生制制药2班 | 3 |
18级食品质量与安全1班 | 3 |
18级食品质量与安全2班 | 3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转本班 | 3 |
药物制剂专转本班 | 3 |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1、本次评选采用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方式开展。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至班级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班级结果公示3天。
3、各班级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按照推荐顺序,填写《2022届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议结果表》(附件2)
(二)评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日—4月8日 | 学生申报 |
4月9日—4月12日 | 班级公示 |
4月13日-4月23日 | 学院审核公示 |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各班级必须坚持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组织评选工作。
2、各班级组织评选时需和各党支部汇报,要求党支部指派1名正式党员对投票进行全程监督,党员不能是本班同学。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应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鼓励少数民族和家庭困难学生积极申报,提高评选工作的关注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发愤图强,带动班风和学风建设。
四、材料提交
各班级公示期结束后,提交附件2(纸质版)至程老师,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1、班级推荐至学院的学生仅作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学院将依据名额和条件,视情况组织公开答辩,最终名单见学院公示。
2、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25-85811577。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