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23级本科生各班: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选方法(本科生)》(附件1),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标准
此次评定对象为大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包括中药学九年制(含屠呦呦班)、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专业,共计10名。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伍仟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上一学年无挂科。
2.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并在各自专业中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参考上一学年的成绩。
3.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担任学生骨干者优先考虑。
4.在学科领域研究或在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中有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好评。
三、评定程序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申请表》;
2.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选方法(本科生)》(附件1)中的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习成绩参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4级(含转专业)学生此次不参评)。
3.各班级严格遵循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每班至多报送1名候选人。班级评议小组通过后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四、报送材料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所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19日下午14点,逾期视为主动放弃。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所有申报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纸质版:
1.手写申请书(南中医信纸、黑色水笔、须班主任签字)1份;
2.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2份,正反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4,纸质版1份,须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4.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
电子版:
1.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申请表》;
2.附件3《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申报名单汇总表》;
3.班级公示截图。
五、报送时间
各班级须在3月19日下午14点前,请将上述材料报送至B1-328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巍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830106@njucm.edu.cn,发送时请将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为“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班级+姓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学院根据各班级申报情况安排院级答辩,如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