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朱良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2浏览:10

22、23、24级各班:

国医大师朱良春教授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教育事业,特在我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基金,激励品学兼优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现将具体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在校全日制医药专业本科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二、评奖名额

校区

仙林校区、江苏医药3+2,苏卫3+2

泰州校区

名额

3

1

获奖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奋发向上,富有爱心,勇于奉献,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①一年中必修课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总成绩在班级前十名之内,且无不及格现象;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鉴定成果者,成果须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3.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为合格,并同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无体育课年级的同学须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手写申请书,填写申报表,交给班级负责评议的学生骨干。

2.班级评议并上报。

班级详细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审核申报学生材料。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推选至多1名候选人。(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级的评议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学院评审。

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视申报情况决定是否举行院级差额答辩,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校级参评,原则上本次校级不再进行差额评审。

五、上报材料

请各班于4月28日,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学工办(B1-328)张巍老师处。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班级名称+朱良春”发送至:830106@njucm.edu.cn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纸质材料:

1.手写申请书纸质版1份(南中医信纸,黑色水笔,班主任签字);

2.申请表1份(附件2);

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4,须班主任/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

1.申请表(附件2);

2.汇总表(附件3);

3.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班级公示截图。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评选材料中涉及年级、班级请规范填写教务系统中行政班名称,如:年级:2022级,班级:中药221。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复印件1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5年度朱良春奖学金申报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