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高峰,追求卓越,表彰优秀研究生模范典型,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视野的高素质研究型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评优表彰办法〉的通知》(南中医大研字〔2024〕29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优对象为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各类科创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并取得相应奖励。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品行修养,群众基础扎实;
2.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担任学校或学院的团委和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是指:学校团委或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学院团委或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正职及以上);研究生党、团支部书记,委员;班委会干部;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任职期需满一年。
具体评选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评优表彰办法》(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
1.校级优秀研究生(64人)
(1)组织报名:11月23日17点前,按照《药学院“校级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学生在班级或“院团委、院研究生会”报名参评。班级评审由班级评审委员会(包括班主任,5人以上)组织材料审核,院团委和院研究生会由学生组织负责人组织材料审核。分别对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优秀参评人选(该过程由班主任、学生组织负责人把关,可进行报名人员初筛)。
报名材料包括:附件3、附件4、附件6及支撑材料
(2)评审推荐:11月26日17点前,班级组织公开答辩,班主任参与,班级参会人数应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3,通过参评人员答辩汇报、班级投票的形式确定班级推荐人选;院团委和院研究生会共同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报送材料:11月28日17点前,班级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处(23级程老师,24级王老师,25级秦老师);院团委、院研究生会报送材料至秦老师处。
报送材料包括:附件3、附件4、附件5
2.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13人)
(1)组织报名:11月24日17点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报名参评。学院研究生培养办组织进行材料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优秀参评人选(可进行报名人员初筛)。
报名材料包括:附件3、附件4,电子文件以“学号姓名-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材料”命名。
报名邮箱:624153904@qq.com
(2)院级评审:学院统一组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人选。
(二)学院公示阶段
学院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校级审核阶段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表彰
校级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获奖学生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五、注意事项
1.“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报;
2.学生仅可在一个评审单位进行申报,例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校研究生会的学生干部,报名“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须选择向学院或校研究生会其一报名参评;
3.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网络链接:https://gra.njucm.edu.cn/2025/1031/c7277a163212/page.htm
4.其他评选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评优表彰办法
附件2:药学院“校级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5:评审结果上报表
附件6:药学院申请荣誉或奖学金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
附件7: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年修订)
附件8:关于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中综合业绩计分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
附件9: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文优选期刊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