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精神,2025年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2025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由入学情况统一评定,无需个人申报。
2.2024级、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二级学位点方向为单位分组,各项等级名额由学院确定,具体见附件3。各班级按照校级、院级文件(附件1、6、7、10、11)规定组织评审。若多个班级共用名额,需在班级评审前沟通好评审方式和原则,确保评审规则的统一性。
三、工作进度安排
1.11月18日,学院发布评审通知,各班级确保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
2.11月26日前,各班级由班级评审委员会(包括班主任,5人以上)组织材料审核和等级认定。存在争议且班级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的材料由班主任与各年级辅导员(23级程老师,24级王老师)交流,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认定。各班级将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在班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
3. 11月27日12:00前,各班级先将《2025年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附件4)、《班级评审结果上报表》(附件5)、《药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情况汇总表及各类科研、获奖、会议情况统计表》(附件8)电子版发至各年级辅导员(23级程老师,24级王老师)汇总审核,纸质版交至B1-328王妍。若班级公示期间存在问题,可在学院公示前进行结果修正。
6.学院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
1.《药学院申请荣誉或奖学金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附件9)1份。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
2.相关支撑材料(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涉及全部内容需提供支撑材料,无支撑视为无效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国外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网络首发、录用证明等均不能作为认定依据。提交材料包括:①论文发表网络截图,需提供Web of Science或PubMed数据库检索截图(红线标注文献类型、发表时间、作者中的申请人);②LetPub官网期刊基本信息截图(红线标注最新影响因子、2023年12月中科院SCI期刊分区);③论文;④共同一作中包含教师,需提供教师工作证、院官网教师信息等能证明在论文发表时间前教师已在职的认定材料(其他学术成果涉及教师排名的也请按此要求提供)。
(2)国内论文以纸质见刊为准,提交材料包括:①论文发表网络截图;②期刊级别证明;③纸质刊物扫描件,需包含封面和目录;④论文。
(3)社会活动分认定材料需提供公示(清晰完整,红线标注获奖人和获奖项目)或获奖证书等规范性材料,其中学院学生干部的认定材料由班长、研究生会主席等主要学生干部汇总对应各学生组织的加分情况,交由班主任、辅导员等负责老师认定签字。
(4)支撑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支撑材料。每份材料按照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序号+名称命名,例如1-1论文1、1-1论文1检索截图、3-1校优秀共青团员证书。
3.成绩单1份,打印时间须为该通知落款时间当天及之后,包含全部课程成绩,未能提供的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赵老师认定,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成绩单。
4. CET-6成绩单1份。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 CET-6成绩单。
5.《药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情况汇总表及各类科研、获奖、会议情况统计表》(附件8)1份,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汇总表。填写请注意:①共4个表,分为不同的统计时间和统计内容;②所有博士均须填写。
6.根据班级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平均成绩是指出现在打印版成绩单上所有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2.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次数不得超过学制期限。
3.申请人提供的参评材料应为上一学年的各项计分材料,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的8月31日。参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若某一奖项公示时间和证书时间不一致并分属两个学年,仅可任选1个时间使用1次作为参评材料。
4.学术成果均应为本人在相应研究生学习阶段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或其附属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
5.提交的论文需明确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可标注相关表述以便评审,不得弄虚作假。
6.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网络链接:https://gra.njucm.edu.cn/2025/1106/c7277a163405/page.htm
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
附件2:2025年度XXX培养单位全体硕博士研究生名册
附件3:2025年度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4:2025年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
附件5:班级评审结果上报表
附件6: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学术成果(论文)认定办法(2025年修订)
附件7: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8:药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情况汇总表及各类科研、获奖、会议情况统计表
附件9:药学院申请荣誉或奖学金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
附件10:关于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中综合业绩计分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
附件11: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文优选期刊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