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院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时间:2024-05-20浏览:10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使学院工作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更好地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呼声,更好地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努力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必须时刻牢记党的群众路线,把关心群众的利益作为研究、决策问题的出发点,树立较强的群众观念。

二、坚持完善院领导定点联系党支部、民主党派、教研室、班级和学生的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学系及所辖教研室/实验室,联系1-2个班级,联系1-2名“三困”学生。

三、院领导要深入教研室,参加教研室有关活动;要深入课堂,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工作态度等各方面情况,每学期参与听课不少于6节次。

四、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应经常性地深入学生班级、学生宿舍,其他院领导每学期深入班级、学生宿舍不少于2次,和联系的学生谈话不少于2次。

五、院领导每年集中全院离退休老同志活动一次,分组到户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同志。

六、院领导要及时了解本院教职工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对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要给予充分的关心,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工会对生病住院、生孩子的教职工进行探望、慰问。

七、学院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院领导要认真听取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坚持院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经常了解责任对象廉政方面的情况,加强对有关责任对象的廉政教育,及时向院党委委员会汇报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