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24级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4浏览:10

一、工作目的

  考核药学院2024级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

二、工作时间

2025314日-202543日。

三、工作流程

    1、314-320

各班级成立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科创委员任副组长,班长、团支书等全体班委任组员)。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对照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我评价,完成《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手册》;班级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2: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附件3: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

    2、32018:00前

2024级班级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

A.《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

B.《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

仙林校区班级发至:NJUCMKC@126.com泰州校区班级发至:TZyxytw@126.com,邮件主题:**班科研助理考核材料,如24中药学类1班科研助理考核材料

纸质材料:

A.《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一式一份,需班主任签字)

B.《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班主任签字)

C.《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手册》

仙林校区班级交至仙林校区药学院学工办(B1-328)张静静老师处;泰州校区班级交至泰州校区药学院学工组办公室(9-218)杨志光老师处

3、321日-331

学院审核。

4、41-43日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联系人:李云舒、张静静杨志光

联系方式:13389035797、025-858115773355636718(QQ)


附件1 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docx

附件3 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xlsx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