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诚信月” 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12-09浏览:14

各学系、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诚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研诚信宣教

1.请参与科研工作的师生认真学习国家和各部委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以及学校发布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科研诚信相关制度,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等发布的近期科研诚信案件(相关政策制度可参考科学技术处网站“政策速递”和“学术管理”栏目中的有关内容,网址:https://kjc.njucm.edu.cn),并做好学习总结

2.各学系、各班级可采取全员讲座、学系(班级)培训、主题研讨、视频学习、座谈交流案例宣讲以及科研诚信考试或知识竞赛等方式灵活进行,并确保实现科研诚信教育对本系或班级人员的全覆盖。

3.请各学系、各班级确保科室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师生均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与科研实验安全教育考试系http://aqks.njucm.edu.cn/ky2021/”考试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请各学系、各班级将学习总结材料(要求图文并茂)于12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guyy@njucm.edu.cn。

二、科研论文自查

请科技论文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全面检视论文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和署名等。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提交学院

联系人:顾媛媛   联系电话:85811530

办公地点:B1-314


药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