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本导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8浏览:816

各班级(仙林校区、泰州校区):

为顺利完成2024年本导生遴选配对相关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模式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请全院师生予以支持,完成2023级本科生(四年制)、2024级本科生(九年制)导师制培养对象遴选结对工作。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

2.坚持双向选择。师生双选以自愿选择为原则,以专业方向、学习或研究兴趣为基础,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3.坚持科学选拔。对学生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考核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二、工作组织与管理

本次本导生配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1月8-15日):导师申报

第二阶段(11月18-24日):本科生申报。公布《2024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老师登记汇总表》和《2024年XXX课题组项目化招募本导生团队信息登记表》,申请学生根据个人意向选择导师,请将书面申请(信纸手写,格式见附件2),填写选择双向表附件3,需所选导师手写签字确认。11月2518:00前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书面申请、双向选择表、班级汇总表(需班主任签字)仙林校区班级交至仙林校区药学院学工办(B1-328)诸葛健老师处;泰州校区班级交至泰州校区药学院学工组办公室(9-218)杨志光老师处,电子材料(附件4)发送至邮箱 NJUCMKC@126.com仙林校区)TZyxytw@126.com泰州校区(主题: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汇总表+班级+人数,例如: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汇总表-23中药学类1班-30)。

第三阶段(11月25-29日):调剂工作。为未配对成功的师生组织二次遴选调剂配对工作。

第四阶段(11月29-30日):公布最终招募配对结果。

联系人:诸葛健(仙林校区):025-85811577、杨志光(泰州校区):3355636718(QQ)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申请格式与内容框架》

附件3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老师与培养对象双向选择表双向选择表》

附件4 《本科生导师结对制度班级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