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4浏览:597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对我院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库中)。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积极进取;(原则上申请人上一学年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申请的同学登陆一体化平台“奖优(助)评选体系”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报学院审核。

2.带班辅导员使用辅导员账号登陆平台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

3.学院对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4.学院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名单在全院公示3天,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对推荐学生进行审定,并进行校级公示。

五、材料申报

1.书面申请1份(要求学校信纸,黑色水笔手写,篇幅不少于200字,须班主任签字确认);

2.《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不要动表格格式,须打印在一面纸上)(班级请填写行政班名称,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0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基础数据为2023-2024学年,“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勾选“是”,成绩排名、课程信息、综合考评等相关信息填写均参考上一学年同年级同专业排名。

3.《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汇总表》(附件2,只需电子版)

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须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5.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各班级须于10月29下午14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至B1-328学工办张巍老师处,电子版发至:830106@njucm.edu.cn,邮件标题及文件名须命名为:“xx班级+国励”,文件夹中的子文件,请以申请人名字命名,如“21药学1王**)”。

请各班仔细阅读通知,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规范提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docx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附件4:国励各班名额分配.xlsx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