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药学院团字〔2024〕20号
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各团支部推优入团(入团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持续加强发展团员调控,按照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团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部署安排,药学院现就做好2024年下半年发展入团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证发展入团积极分子工作的规范组织和有序开展。
2.各团支部应由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团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团申请人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附件1)
3.入团申请人经谈话后,由谈话人推荐、支委会研究决定后,形成《关于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候选人的支委会记录》(附件2),填写《2024年度下半年××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候选人花名册》(附件3)报送学院团委。入团积极分子发展要严格规范,从源头上确保团员发展质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修课近2学期首考无不及格现象;
2.按时依规参加所在团支部的“三会两制一课”活动;
3.按时按量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
4.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平均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个学时。具体要求:21级以6个学期计算(30分);22级以4个学期计算(20分);23级以2个学期计算(10分);24级以1个学期计算(5分)。其中,24级同学可于本学期末提交志愿时长证明材料。
二、日程安排
10月11日— 10月14日 各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报送至学院团委
10月14日— 10月15日 学院团委审核、公示入团积极分子名单
请各团支部于10月14日12:00前,将附件3发送至邮箱nzyyxytx@163.com,邮件名为“xx级xx班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附件1、附件2请由各团支部自行保管,切勿丢失。
联系人:濮子彧 QQ:3185717003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同入团申请人×××同学的谈话记录
附件2-关于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候选人的支委会纪录
附件3-2024年度下半年××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候选人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