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招募选拔南京中医药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24-08-25浏览:10

各团支部: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全国示范项目,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子项目。项目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每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中招募一定数量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由下一批志愿者接替其工作,形成“志愿加接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我校自2013年被团中央确定为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单位以来,至今已持续开展12年,共有14名同学在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完成支教工作,35名同学在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完成支教工作26届研究生支教团8名志愿者已到达榕江县支教岗位,即将开展新 一年支教工作。2024年,根据全国项目办发布的《 27 届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2025—2026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 2024 〕3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公开招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7名2025届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名额由教育部直接划拨,不占学校推荐免试指标,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和在读研究生(不限数量),组成我校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我校服务地为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栽麻镇中心校、栽麻镇归柳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攻读研究生。

二、 组织领导

学校将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组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并成立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等方面工作。

三、 招募条件

)研究生支教团申报基本条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与学校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底线保持一致,具体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 2022 〕10号)第六条规定。在读研究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根据年度情况,如有特殊考虑,须提前向全国项目办书面报告并获得批准。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意志品质,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5.具有志愿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独立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各项学术科创、创新创业竞赛或重点单项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3.热衷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获得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行动表彰等奖励。

4.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五四奖章”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四、工作步骤

1.公开招募阶段:8月25日-9月2日。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附件2)、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学习成绩单、综合考察分登记表(附件3)及获奖或志愿服务经历等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扫描后转为PDF文件,于9月2日18点前发送至药学院团委邮箱:nzyyxytw@163.com,材料命名为“姓名+第二十七届研支团报名”。相关材料纸质版待开学报到后上交。在读研究生无需提交综合考察分登记表,其余材料提交要求与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致。关于招募条件和程序,校项目办将另行说明。

2.学院审核阶段:9月3日-9月4日。由药学院推免工作组根据考核选拔办法要求组织初审遴选推荐,确定候选人,并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学校。

3.校级审核阶段:校项目办、教务处、学工处审核报名材料,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4.选拔考核阶段: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管理办法》(附件6)及《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附件7)组织综合考察、学业考察、面试、心理测评、试讲、体检等,确定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拟入选人员名单。在进行综合考察、学业考察和面试考核后,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后为11名)公布入围试讲名单。试讲后,再根据选拔考核阶段综合成绩得分高低,确定拟入选候选人,安排体检。

5.公示阶段:选拔结果经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网站公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6.签订《招募协议书》:公示无异议后,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校项目办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协议书》。

7.组织报送阶段:9月下旬。根据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由研究生院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经核查批准的学生即可取得推免生资格;校团委将入选支教团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团省委及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

五、培训与派遣

1.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校项目办将开展“青马工程”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培训、团委实习、小学见习实习、综合素质培训等岗前培训,并组织成员参加团中央和团省委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及区域性多校联合培训。培训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规范使用微博微信、掌握基本生活技能、掌握应急救护基本技能等内容。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必须全员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校项目办的统一安排下,应提前与上一届成员进行工作交接,熟悉相关工作。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按时报到参加服务省集中培训。校项目办提前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或队长带队)带领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前往服务省按时报到并参加省级集中培训。主要为志愿者管理制度、安全健康教育、地方风俗民情、团队精神塑造、掌握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发放志愿服务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的,由校项目办向全国项目办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派遣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完成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将丧失志愿者身份以及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4.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必须按要求到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如被服务地、服务单位安排至非教学一线岗位,应主动要求调换,并及时向校项目办报告。

六、 管理和保障

1.取得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的同学,校研招办将依据其本科所授学位类型指导填报硕士相关专业。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校团委及时指导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党、团支部、加强党、团支部建设。

3.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办理休学手续并保留1年学籍,人事关系由学校保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攻读研究生。

4.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5.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校项目办及时了解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并沟通、帮助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缴纳社会保险;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有效期应覆盖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支教全程及到达、离开支教地的前后各三天,实现全覆盖保障。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从学校或家庭所在地至服务地的交通费用,按学校差旅报销相关规定,每年报销两次。另外,学校给予配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6.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服务期间,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各项规定,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生毕业证与学位证由校团委代管,签订《招募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支教工作、所承担的支教工作为不合格者,或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应按期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因意外事故或身体原因等导致不能按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7.学校将服务期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纳入本校人才培养计划,推荐担任辅导员助理和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8.团中央、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以及学校团委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总结、评估、表彰工作;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服务地团省(区)委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受援地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学校设有督导员和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诸葛健、刘思怡

联系电话:18795957727    联系QQ:243503356、1553224829

 

 

 

附件1: 各学院第27届研支团招募负责人联系方式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附件3: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综合考察分登记表

附件4: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信息汇总表

附件5: 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读研究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6: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7: 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参考)

 通知附件.zip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