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组织、社团岗位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5浏览:10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各社团:

中药社、食品质量与安全研究协会、博爱社药学院分会、大学生科技文化协会药学院分会、就业与创业协会药学院分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药学院分会、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和院团委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学院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积极服务学成长才,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现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工作章程》,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聘任职位

各社团主席团成员

分团委、学生会、各社团部长团成员

二、 候选人条件

1.政治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致,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鲜明的组织观念,确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道德品质优良,能较好地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

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责,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热爱学生工作,积极参与和组织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队协作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作风扎实。

5.有较强的决策管理能、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三、选拔流程

1.推报人选:由各社团自行组织,经个人自荐、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等环节,确定人选。自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3日17:00前交至玻璃房,电子版自荐表以“姓名+组织、社团+聘任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nzyyxytx@163.com。

2.组织考察:由院团委组织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察,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新届药学院本科生各学生组织部长团社团主席团部长团。

3.公示聘任:最终人选名单全院范围公示 3 天,公示异议后,正式聘任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各社团要高度重视院本次选聘任作,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加强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同学积极自荐,争取更大的舞台展示自我,服务师生

 

联系人:刘思怡

QQ:1553224829

邮箱:nzyyxytx@163.com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1.社团主席团候选人自荐表

      2.部长团候选人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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