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1浏览:1194

2020级、2021级、2022级中药九年制(含屠呦呦班)专业、中药学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中药制药专业各班级:

根据《关于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南中医大字〔2021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共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十名,其中教师类(包括各类教学、科研、临床人员,下同,共五名)和学生类(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共五名);二等奖二十名,其中教师十名,学生十名;三等奖三十名,全部是学生。

请积极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申报。各班级推荐名额不限。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注意:学习成绩参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即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之间的“中医药课程”(参考附件5)成绩。请各参评专业按照评选要求组织计算成绩并且排名,每个专业参评课程原则上应一致,数据务必准确。涉及分流的专业排名按照目前所在专业计算,基础数据为2022-2023学年。成果或文章具体时间截点为2022年4月-2024年4月。参评学生要求品行端正、成绩优秀或有某些突出的创新成果,与是否已取得其它奖学金无关,“以岭中医药奖”非奖学金,不受一学年最多获两项校外奖学金限制。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 各班级应全面做好通知工作,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班级评议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所有申报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选材料中涉及年级、班级请规范填写教务系统中行政班名称,如:年级:2020级,班级:中药201。

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复印件一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须附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所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5月27日下午14点,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纸质版交到学工办(B1-328)祝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通知邮箱:xgbzhuhuan@126.com。

3. 报送材料包括:

(1)手写申请书纸质版(南中医信纸、黑色水笔、班主任签字)一份;

(2)《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发送至:xgbzhuhuan@126.com;注意看清楚标红示例规范填写;

(3)《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本科生)》(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xgbzhuhuan@126.com;注意看清楚标红示例规范填写;

(4)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一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须附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发送已签字盖章的电子扫描件至邮箱:xgbzhuhuan@126.com;

5)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6,须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一份;

6)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条件.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学生).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本科生).xlsx

附件5:中医药课程明细.doc

附件6: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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