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韩良英助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8浏览:673

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韩良英助贫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要求,现启动药学院2023年度韩良英助贫奖学金的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奖名额

药学院可评选一等奖1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2人,每人4000元;三等奖3 人,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2.学习勤奋刻苦,无补考课程,获一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15%,获二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25%,三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35%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4.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自愿参加一定的公益活动。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作品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3)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种由官方、权威性民间机构正式举办的艺术、文化、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韩良英助贫奖学金:

1.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和各类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吸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3.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者。

五、评定程序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所有申报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选材料中涉及年级、班级请规范填写教务系统中行政班名称,如:年级:2020级,班级:中药201。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复印件1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

所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415日下午14点,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1.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韩良英助贫奖学金申请表》; 同时提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可通过江苏学生资助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扫描件一份(PDF版本,文件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班级采取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每班至多可报送1人,学院将视申报情况决定是否举行院级差额答辩;

4.学院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校级参评,原则上本次校级不再进行差额评审。

请各班将相关评审材料于415日下午14点前交至B1-328祝老师处,评审材料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

1.手写个人申请书纸质版(1份,南中医信纸,黑色水笔,班主任签字);

2.审批表(附件2)(单面打印,一式2份);

3.《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一份;

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4,须班主任/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发送至:xgbzhuhuan@126.com

1.  审批表(附件2);

2.  汇总表(附件3);

3.  《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请人由省资助系统自行导出提交)电子扫描件一份(PDF版本,文件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  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韩良英助贫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韩良英助贫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度韩良英助贫奖学金汇总表-药学院.xlsx

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doc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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