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要求,现对2021年获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条件
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
4.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5.从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6.将所得助学金用于请客、娱乐、购买高档消费用品等非正常消费者;
7.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二、审核程序
1.各班级评议小组担任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小组。
2.受助学生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认真撰写审核表中的年度总结材料,不得寥寥数语,杜绝抄袭。
3.各班级评议小组须参照上述审核条件和审核表内容进行严格评议审核,填写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评议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4.学院对本学院受助学生进行复核,并公示三天。
5.学院将审核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复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审核工作,并须于3月8日下午16点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纸质版材料如下:提交至学工办祝老师(b1-328)
(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学生本人签字,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班主任/辅导员须签字)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材料如下:发送至邮箱:xgbzhuhuan@126.com
(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审核表务必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文件名“XX班瑞华启梦年度审核材料”;
2.年度审核不通过者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名额另行通知,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进行补选。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