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班级评审并公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现将2023年度2021、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依据真实可靠材料实名向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152。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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