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恒辉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3浏览:866

江苏恒馨源服务外包公司与南京宁众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公司座落于钟灵毓秀的江苏省南京市,致力于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派遣和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业务。两家公司心系国家中医药教育,关心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别是药学事业的发展。根据两家公司的意愿,从2018年起,在我校设立“恒辉助学金”,旨在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药学院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一、资助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贫困”、“有志”、“来自云南、贵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重庆、甘肃地区的农村户口、父母务农”的全日制公办本科生。

仅限于2023级中药学类1班、2班、3班、4班、5班、6班中目前在家庭经济困难生库的同学。

二、资助标准

1.2018年起,每年在一年级学生中遴选3名同学予以资助;

2.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人民币,直至本科毕业(共计四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中医药专业,并致力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品行端正,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来自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务农,需在贫困生库中。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按比例实行差额评选:每班至多报5人,学院评审,最终名单由基金会选拔确定。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恒辉助学金汇总表》。

3.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开展班级民主评议。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

4.学院报恒辉助学基金会核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生将被取消获助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首考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4.不热心、不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不关心他人者;

5.生活习惯不好,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6.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受助者。

六、材料报送

1.书面申请书(学校正规信纸,1份,字数不少于100字,须由班主任签字)。

2.附件1《恒辉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2)纸质版1份(须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4.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各班级须于118日下午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至B1-328学工办祝老师处,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xgbzhuhuan@126.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须命名为:“xx班级+恒辉助学金”,文件夹中的子文件,请以申请人名字命名,如“23药学1**)”。

请各班仔细阅读通知,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规范提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恒辉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2: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