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学院可再推荐2名硕士研究生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差额评选。经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学院复审、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依据进入答辩复评硕士最终得分依次推荐。现将2023年药学院推荐参与学校差额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依据真实可靠材料实名向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152;联系邮箱:njucmsqz@126.com;联系人:石老师。
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参与学校差额评选学生:
中药学:20210704、20210893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