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招募本科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时间:2023-08-17浏览:1360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青年学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在药学院在读本科生中招聘辅导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我院在读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3.品学兼优,热爱学生工作,乐于研究和开展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5.身心健康,能够处理好学业和辅导员助理工作关系。

二、辅导员助理的设置与管理

  1.辅导员助理聘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培训辅导员助理队伍,负责辅导员助理的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辅导员助理的工作内容

  1.协助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学风督导工作等。

  2.根据各条口工作具体特点与内容,在分管辅导员安排下,可承担部分具体工作,包括负责具体专项工作或负责具体班级及年级管理等。

四、辅导员助理的选拔

  辅导员助理的选拔采用本人申请、集体考核、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应聘者可通过本人自荐或辅导员推荐的方式自愿申报,报名时递交《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考核小组,择优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辅导员助理选聘的报名截止时间为820日(周日),申报者下载相关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上传至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Kz1HsJl6Bg 邀请你提交「2023-2024学年药学院辅导员助理申报」。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于830日(周三)前完成公示聘任工作。

  2.本次招聘由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辅导员助理岗位选聘登记表.doc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