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8号)精神,现就我院2023年“筑梦书香”奋进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奋进奖学金: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奖名额
奋进奖学金药学院评选3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四、工作要求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1.学生向学院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
2.班级采取民主评议等方式,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奋进奖学金每班最多报送1人。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所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上午10点,逾期视为主动放弃。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所有申报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五、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至学工办B1-328祝缓老师处。
1.手写申请书(1份,南中医信纸、黑色水笔、须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2.附件1《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一式3份,单面打印;
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3, 纸质版1份,须班主任/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1. 附件1:《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
2. 附件2:2023年奋进奖学金汇总表;
3. 班级公示截图。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