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推荐毕业生参加学校2023年最具影响力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05-08浏览:455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优秀毕业生风采,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激励全校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最具影响力毕业生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最具影响力毕业生评选活动。药学院将推荐优秀毕业生参与校级竞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青春,筑梦杏林——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最具影响力毕业生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5月至6月上旬

三、参选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生

四、活动安排:

(一)报名阶段(5月8日——512日)

1)有意向申请学生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最具影响力毕业生评选办法》,选择某一类别申报,如报名类别中无特别合适类别,且自身确有突出贡献和获奖,可自拟报名类别。

2)报名者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公认。(师生公认指在出现异议时,班级同意推选人员占班级总人数的4/5以上)

(二)学院初审阶段(512-13日)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院级答辩,根据答辩结果选定拟推荐人员,每个类别最多推荐2名学生至校级评审,推选结果的确认由学生投票和老师投票决定,最终推荐人员和名额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

(三)学校初审阶段(5月中下旬

学校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公示,确定不超过2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四)网络投票阶段(5月底)

“南中医学工”微信公众平台接受校内外投票。候选人网络票数作为“最具影响力毕业生”评选的参考。网络投票期间,候选人应配合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

(五)现场评审与展示阶段(6月)

通过现场展示和评委投票,参考网络投票阶段的票数,产生最终结果。

五、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公认。

     (2)在校期间必修课(首考)无不及格现象,未受过任何处分,能如期毕业。

     (3)候选人需在今年完成不低于2小时的校/院“一起学习吧”活动。

      六、推荐类型

各班级可参考的推荐类型如下:

1.学术科研影响力:学习刻苦,热爱科研,有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

2.创新创业影响力:执著于梦想,经得起挫折,有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强,在校期间进行自主创业或积极参加创业团队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道德实践影响力: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师敬长,关心同学,孝敬父母,具有一定的道德高度和深入人心的感人事迹。

4.公益服务影响力: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助学济困、支教义诊以及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

5.自立自强影响力:面对学习生活的各种困境,积极乐观、迎难而上,表现出自尊自强的拼搏精神和顽强毅力,并取得较好成绩。

6.青年先锋影响力: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在学生工作或社团工作中,尽职尽责,勇于创新,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校院做出突出贡献。

7.文体影响力: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代表学校参加各级比赛,并取得优秀成绩。

8.其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的影响力类型。

七、报送材料包括:

请各班班长在5月12日前,将以下报送材料纸质版交至B1-328办公室李海博老师处,电子版发到1721603450@qq.com

报送材料包括:

12023年最具影响力毕业生评选推荐报名表(见附件1,文件名“**学院**登记表

2)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格式及要求请参见附件2,文件名“**学院**事迹材料

3)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候选人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个人生活照(5张以内,jpg格式,不小于1M,非群体照),文件名“**学院**证件照/生活照

(4)最具影响力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最具影响力毕业生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