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2020级、2021级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5浏览:1389

一、工作目的

考核药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

二、工作时间

2022年9月26日—10月31日

三、工作流程

1、9月26日-10月9日:

各班级成立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学业导师任组长,科创委员(无则班长)任副组长,组员5名)。本导培养对象对照附件1:《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本科生考核制度培养对象考核手册》。班级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2: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和附件3: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

2、10月10日18:00前:

各班级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

A.《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B.《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

发至:NJUCMKC@126.com,邮件主题:**班本导考核材料,如20中药学1班本导考核材料)

纸质材料:

A.《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B.《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C.《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手册》

交至学工办(B1-328)张倩老师处。

3、10月11日-10月24日:

学院审核。

4、10月25日-10月31日: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联系人:熊彦哲、张倩

联系方式:13381515031、15851807881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考核规定.docx附件2: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x附件3: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协会药学院分会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