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6月(第二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03-31浏览:3806

各学位点负责人、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就20226月(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原始资料检查流程

        1、各导师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整性,并审查已发表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于41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1)签字确认。各导师一定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

       2、各二级学位点对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组织抽查(含同等学力研究生),并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1)签字确认,同时填报《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各学位点根据专业方向随机抽取,并确定抽检名单,其中博士论文抽检比例100%,硕士论文抽检比例不低于60%

       3、各学位点于46日前完成原始资料抽查,并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归科技档案存档)、《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审查记录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B1-324花老师处,《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cherish911@yeah.net

       二、审核结果与应用

       1、经专家组抽检评定,对原始资料规范完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合格;对于原始资料不规范,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对于原始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最终核查结果必为不合格

       1)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

       2)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2、学位论文最终核查结果为合格,则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学位;最终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则学生需将论文整改后提交《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整改情况说明》(附件4),经导师确认后方可申请学位;若最终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学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同时停止导师下一年度招生。

       3、若对于以上核查结果有异议,研究生可填写《药学院研究生原始材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附件5),由导师复审后签字确认提交院学位委员会申诉,由学位委员会给出最终评定结论。

       4、研究生院将于48日公布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名单,415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抽检工作,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院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由相关二级培养单位重新组织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2021修订).doc

附件2 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 .xlsx

附件3 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审查记录表.docx

附件4 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整改情况说明.docx

附件5 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