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药学院微信平台投稿的程序说明

时间:2021-11-18浏览:442

  一、根据微信平台相关规定,微信推文在公众号发布时,若勾选“原创”,将无法在其他账号上发布。因此计划投稿到“南中医药院学子”公众号的稿件,在各单位的公众平台发布时务必取消原创勾选,以保证能够正常发布在“南中医药院学子”公众号上。

  二、药学院新闻媒体中心尊重大家的原创成果,积极地将各单位的优质稿件向校级等更高的平台上推荐。凡经“南中医药院学子”公众号发出的推送都不会勾选原创,并且会在推送尾端标明出处。

  三、药学院新闻媒体中心审稿后,会做部分修改,因此推文发布时和原稿件可能存在部分差异。来稿(图文、秀米等)需调整的部分将及时与各单位宣传委员沟通,请各单位宣传委员配合。若涉及推文整合,也将与各位单位宣传委员进行协商。

  四、药学院新闻媒体中心致力于全心全意做好宣传服务工作,讲好大家的故事,请认准官方投稿邮箱:nzyxwzx@163.com(秀米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