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校本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02浏览:1414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校本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药学院制定校本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创新提升

2.区别于现有行业规划教材及其它类型的传统教材,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进我校课程校本教材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范围

校本教材建设课程范围以各专业的主干必修、限选课程为主,围绕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放在本校具有优势特色的重点学科、骨干课程及当前中医药发展的前沿学科鼓励骨干教师主编外文教材、双语教材主要包括:

1.无适用教材,教材建设未完善的课程尤其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各类自编教材或讲义,根据学校规定同一版本的自编教材原则上不得连续使用超过3年尤其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3.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限选课用双语、外语授课课程

4.新修人才培养方案中无适用教材的新增设课程;

5.虽尚未纳入课程设置,但经论证对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拟在人才培养方案新修订中增设的课程

三、实施内容

1.20217月5日前,学院组织、遴选编写队伍和计划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共同参与,形成校本课程开发队伍,确定拟建设校本教材清单明确教材负责人。各教研室填写校本教材建设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

2.20217月30日前教材负责人制定教材建设方案和编写计划,初步遴选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编委、秘书,拟建各教材委员会,各教材主编填写校本教材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编委会成员必须由教研室审核,提交学院党政共同审核,确保思想政治素养、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符合条件,经学院组织专家评议,经教材建设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组建各教材编委会。

3.20236月前,各教材负责人组织完成编写工作。各教材编委会通过召开教材编写的启动会,落实教材编写的总体要求,形成各门教材的编写指导意见、具体编写思路、框架体例。在编写过程中定期举行编写会议,及时沟通和协调编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教材完稿后举行定稿会,以最终审定是否达到出版及建设要求。具体编写进程和定稿时间,以不影响课程教学正常使用为原则。

4.教材审核与试用、修订。学院组织专家对教材思想性、学术性、教材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经校建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后予以教学试用,经试用后予以修订完善。教材负责人应当定期三年组织修订或作出版培育。

四、条件保障

1.学校资助教材编写会议费、书稿印刷费、专家评审费等,不再单独发放稿酬,相关激励政策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

2.对于学术水平高、教学适用性强、编写质量高且有一定用量的教材,有出版需求的,可申请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教务处联系出版。

3.对于具有明显创新性和实用性,促进专业建设和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外文教材或双语教材,经学院审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附件:

附件1校本教材建设计划汇总表.xls.xls附件2校本教材立项申请表.doc.doc

 

 

 

药学院

20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