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学生组织:
今年暑期,药学院按照校团委、团中央、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以“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为活动主题,以“互联网+社会实践”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为主要形式,以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到基层和人民中建功立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院将对今年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巩固活动成果,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报告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踊跃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来,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社团要及时对本次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及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
1.认真完成社会实践考核工作
社会实践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各团队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考核工作,在校院团委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完成对团队的考核评分。院立项团队(共15支)将《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评分表》(附件1)和支撑材料报送至药学院学工办(B1-328),电子版报送邮箱,立项团队评分标准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考核及资助标准》(附件2)。
一、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要求团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发挥专业特长,为基层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充足的活动时间;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优秀团队按本年度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总数的15%评选,共评选优秀团队3支(见附件3)。
2.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基本条件是(1)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2)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院级先进个人按本年度学院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5%评选,共评选先进个人50人(见附件4)。
3.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标准: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共评选院级优秀调研报告10篇(见附件5)。
(二)评选工作程序
1.集体类奖项申报要求
申报优秀团队须填写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1500字左右的总结、活动图片视频等有关材料。。
2.个人类奖项申报要求
申报先进个人须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并附1000字左右的总结、活动图片视频等有关材料。
3.单项类奖项申报要求
优秀调研报告:申报优秀调研报告的须填写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见附件5),每篇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成果总结。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团队、学生组织、社团应认真总结各个社会实践团队在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做法、实践成果、社会反响与媒体报道情况,做到客观详实,资料完整。
2.落实评选表彰工作。各团队要做好暑期社会实践院级表彰工作,深入挖掘暑期社会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并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真正发挥好社会实践的育人效益和社会效益。
3.做好成果宣传工作。各团队在认真总结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系统梳理社会实践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有条件的团队可成立社会实践宣讲团,抓住新生开学季的特殊时间点,针对大一新生开展社会实践宣讲,推展品牌,强化积累。
4.以团支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9月27日(周日)16:00前报送至nzyyxytx@163. com,纸质材料送药学院学工办(B1-328)。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雅萱、高媛、李一凡
联系QQ:1256810751、2604367934、1710339460
工作邮箱:nzyyxytx@163.com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评分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考核及资助标准
3.2020年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4.2020年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5.2020年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
6.2020年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