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药学院团字〔2019〕7号
药学院关于开展“双学”活动评比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和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思想和组织基础,继续推动我院青年团员和党员的“双学”活动,营造浓厚的“双学”氛围、提升“双学”效果,经我院分团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我最喜爱的‘双学’活动”评比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
2019年5月—6月
参加对象:
药学院全体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
活动流程:
1.各团支部、学生会、各学生社团,要结合自身实际,集思广益,不拘泥于现有的“双学”活动形式,开展能够充分调动青年团员和党员的积极性的各种“双学”活动,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2.2016级—2018级各团支部同学积极参加“双学”活动,并在5月28日前将最能代表支部特色的一次“双学”活动相关材料(申报表、活动照片、通讯稿、活动总结等)上交学院分团委。
3.学院分团委将在5月28日----6月2日对各团支部活动情况进行评审,评选出最受同学们欢迎的两项“双学”活动,并颁发相应的表彰证书。
活动要求:
1.各团支部、学生会、各学生社团要切实围绕贯彻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做到青年团员和党员人人参与。各团支部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五四”评优的评比考核参照标准之一。
2.各团支部、学生会、各学生社团要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双学活动氛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目标,以服务学生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广大青年团员和党员“双学”意识的培养,为“双学”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每位青年要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自觉履行作为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的责任与义务,以饱满的热情参加到“双学”活动中来。
奖项设置:
一等奖:2项
二等奖:3项
三等奖:5项
药学院团字〔2019〕7号——药学院关于开展“双学”活动评比的通知.doc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