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药学院团字〔2019〕4号
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主题团日活动
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
团日活动是共青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具有青年特点、受广大团员欢迎的、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丰富文化内涵的团组织活动。现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建校65周年之际,围绕学校共青团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求,为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少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坚定“四个自信”,矢志投身新时代、新征程, 特面向学校广大团员青年部署开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突出意识教育感召能力,推动基层团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2019年党政工作要点和上级团组织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为核心,坚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观点,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和工作领域,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具有内在活力的坚强集体。
二、目标原则
1.坚持“两个全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团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主体作用,加强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两种方式的协调统一,切实提高广大团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主题团日活动覆盖学院全体基层团支部,团支部团日活动覆盖到本支部全体团员。
2.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创造性。广泛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鼓励各团支部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团日活动。
3.坚持与团支部活力工程相结合。充分激发团支部和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思想引领、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等密切联系青年成长成才的主题开展活动,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促进基层团支部组织引领青年和服务青年的能力,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三、参考主题
今年上半年,全院各基层团支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重点,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学生群体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结合广大青年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
1.不忘初心学两会,牢记使命再出发
2.铭记历史,开创未来——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
3.弘扬五四精神 竞展青年风采
4.五四精神传薪火,激扬青春献祖国
5.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社会
6.喜迎祖国华诞七十周年
7.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
8.关注环境 热爱自然
9.瞻仰红色文化 致敬五四精神
10.温故红色记忆 传承爱国主义
各团支部、学生会、各学生社团也可围绕团日活动思想性、政治性的特点,自行设计主题,鼓励形式创新。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31日前,设计申报立项阶段,各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将活动纸质材料(含由辅导员、指导老师签字确认过的附件1、2及附带活动相关材料,如策划书等。)送至于B1-328学院团委,电子稿打包发送分团委公共邮箱(压缩包规范命名,如17药学类2班团日立项申报材料)。立项材料由学院团委遴选优秀的主题团日,遴选结果将送至于校团委组宣部参与校级立项,没有被校级立项的优秀项目学院给予院级立项。
第二阶段:4月---5月,活动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6月上旬,团委进行总结、考核、经费报销。
五、活动经费说明
1.请各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按照所策划的活动项目进行合理预算,预算不合理的项目不予立项。各级主题团日活动经费以立项时团委核定经费为准,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各部门自行解决。
2.校级以上立项主题团日活动媒体报道费用由团委统一安排。
3.6月将对上半年院级立项主题团日活动进行考核,校级以上立项考核合格的活动校团委对核定活动经费予以全额支持。院级立项考核合格的活动院分团委对核定活动经费予以部分支持(不超过200元的实报实销,超过的支部自行解决)。
六、考核要求
1.主题团日活动的策划书必须有明确的申报和完成时间,并严格按照策划开展活动,活动中注意运用新媒体(微信、微博)宣传,活动完成后必须于结束一周内报送完整的活动总结资料及图片。
2.内容和形式要创新。团日活动强调思想性、政治性性以及可参与性;活动形式要服务于内容及宗旨,不能单纯追求形式而不求教育效果。
3.活动宣传中要体现“XX级立项主题团日活动”,校级以上立项必须在校报及杏苑共青、“南中医青年”等微信平台,或校级以上媒体作相关报道;院级立项必须在院级及以上媒体作相关报道。此项将作为主题团日活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