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经过资格初审、复审、面试考核、学校综合评价、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梁宏伟同志为我院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1日起。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11524,监督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
药学院
2026年5月11日
发布者:徐建军发布时间:2026-05-11浏览次数:223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经过资格初审、复审、面试考核、学校综合评价、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梁宏伟同志为我院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1日起。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11524,监督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
药学院
2026年5月11日
Copyright © 2005-2020 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中心制作维护苏ICP备1103252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