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25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五四表彰工作办法》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名额分配
参照“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员、团干部、团委、团支部数(由于超大团支部而拆分的团支部,不重复计算),设置申报比例和名额。
药学院申报名额如下:(不包括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团支部):
优秀团员的申报名额为仙林校区39个,泰州校区28个(每个团支部限报2个);
优秀团干部的申报名额为仙林校区14个,泰州校区9个(每个团支部限报1个,团干部主要为班级团支委成员);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名额为仙林校区5个,泰州校区4个;
“标兵团支部书记”的申报名额为3个;
“青年五四奖章”系列的教师、学生、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部(教师)”,均有1个申报名额。
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团支书等荣誉,对同一组织和个人2年内不重复表彰同一荣誉,即2025年获过某一单项荣誉,今年不参评该项荣誉,但可以参评没有获得过的荣誉。
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等,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
三、评选方式
申报名额为推荐上限,各团支部结合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校团委将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五四表彰工作办法(讨论稿)》视情况决定采用现场答辩或通讯评审等形式展开评审,产生相关荣誉候选人。
四、时间安排
1.启动部署。5月2日,发布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对推报工作进行部署,加强指导、提高推报质量。
2.各团支部推报。5月2日至5月8日,各团支部开展推荐、考察,完成材料上报工作。
3.药学院团委初审。5月9日至5月10日,药学院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组织院级初审,完成材料上报工作。
4.组织复审。5月22日前,学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组织校级评审并公示。
5.持续宣传。6月,依托团属媒体平台对获表彰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发掘典型故事,展示先进集体、个人在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中发挥的模范带头作用,展示大抓基层成效。集中宣传持续到6月底。
6.决定表彰。“五四”前,印发表彰决定、正式发布名单。
各团支部于2026年5月9日中午12:00前,将各申报类别的申报表、事迹材料、支撑材料(单个类别的支撑材料制作为1个PDF文件)、申报对象排序汇总表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B1-328旁“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支部工作室”(玻璃房),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团支部+两红两优申报”打包发送至学院邮箱:yxyyounger@163.com。申报“标兵团支部书记”的,还需报送一份由申报人讲授的团课PPT或讲义。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如上级部门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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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法(讨论稿).doc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