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对象范围。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2025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学生申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学生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填写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并提交给年级辅导员。
3.培养单位认定。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组成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认定依据进行审核认定,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4.学校备案。培养单位审核后,报送党委研工部进行备案。
二、报送时间
申请学生请于2025年11月13日16: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给年级辅导员,电子版材料《申请表》《认定汇总表》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624153904@qq.com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