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系、室、中心:
班主任是从事学生班级管理和大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教育工作者,是学生思想引领、专业引导、成长引路的导师,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启动2025级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25级本科生共有中药学(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联合培养)、中药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十个专业,23个班,每班聘任1名,聘期为4年。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校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三)热爱学生工作,有一定的教育及组织管理能力,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努力营造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三、岗位职责
班主任岗位包括做好学生日常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学习引导、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招聘方式
(一)招聘采取自愿报名和各系、室、中心推荐方式,各室和中心原则上报名不少于2人。
(二)根据南中医大人字〔2025〕23号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要求,学校专任教师在聘任高一级教师职务时,未满40周岁者,须有1年以上兼职班主任、团委兼职副书记、本科生导师或学业指导老师等经历并考核合格。同时,鼓励有班主任、学业导师经验、以及有意愿参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老师积极报名。
(三)下载《药学院班主任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发送电子版至675464144@qq.com。联系人:吕老师。
(四)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周一)。
(五)最终人选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五、绩效和奖励办法
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