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程立辉发布时间:2025-05-28浏览次数:840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院

优秀毕业生人数

2021中药九年制

6

2021中药学1班

4

2021中药学2班

3

2021中药制药班

4

2021中药资源与开发班

1

2021药学1班

2

2021药学2班

2

2021药学3班

2

2021药物制剂班

1

2021生物制药1班(泰州)

1

2021生物制药2班(泰州)

3

2021生物制药3班(泰州)

2

2021生物制药4班(泰州)

1

2021食品质量与安全1班(泰州)

2

2021食品质量与安全2班(泰州)

0

2021制药工程班(泰州)

3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1.本次评选采用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方式开展。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至班级奖贷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全班同学进行投票,各班级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班级结果公示。

3.各班级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按照推荐顺序,填写《2025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各班辅导员签字,6月3日12点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82003942@qq.com,纸质版送至B1-328姜老师处。

4.学生申报步骤:登陆新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各项评优申报—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注:请对照评审条件录入相关信息,获奖时间及名称需与证书一致,与评选条件无关获奖无需录入)

(二)评选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528529

学生申报

各学院

52962

班级评议公示

各学院

62日—65

学院审核公示

各学院

65610

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

610613

校级公示

学生工作处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各班级必须坚持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组织评选工作。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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