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建军发布时间:2025-02-24浏览次数:34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现就2025年度学院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6–12个月,博士后:6–12个月。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

2)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2.访问学者: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博士后: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2)须为我校在职青年科研人员;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二、申报流程

申请人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324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提交学院审批,学院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后,申请人方可网上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

选派工作的详细情况已经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会网站上发布(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100时至43014时。请各申请人421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

2.202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

3.单位推荐意见(申请人先行起早,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4.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外方合作者简历;

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显示));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其中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该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需按顺序装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及其它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注意事项

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可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需按期派出。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025-85811524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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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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