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建军发布时间:2024-05-24浏览次数:10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关于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南中医大字〔2021〕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共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十名,其中教师类(包括各类教学、科研、临床人员,下同,共五名)和学生五名;二等奖二十名,其中教师十名,学生十名;三等奖全部是学生。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 各单位应全面做好通知工作,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 报送材料要求

1)请申报人于2024年6月3日前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请申报人仔细对照评选条件,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学院办公室B1-326。

3)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和《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申报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教师类)》(附件8)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

4申报人各种奖励、代表性论文、著作等材料需附目录,纸质版递交至学院办公室B1-326,扫描电子版(做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成果或文章具体时间截点为2022年4月-2024年4月。

 

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85811524。

 

提醒:本通知群体为学院内意向申报老师,学生相关申报事宜请关注学院学生工作通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条件.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教师).doc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教师).xlsx 

附件8: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申报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教师类).xls

 

药学院

2024年5月24日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