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方芳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次数:142

各教研室:

 根据学校《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http://jwc.njucm.edu.cn/2024/0521/c4498a127374/page.htm,请各教研室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52717点前,各教研室提交纸质版签字任课教师名单1份至教学办,电子版发送邮箱:040096@njucm.edu.cn。本次教学任务包括仙林校区、泰州校区,任课教师名单请分开落实。(新生教学任务及继教院教学任务另行通知)。

2、任课教师原则上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历,一般要求既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个学期。初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通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的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包括理论课程与见习)教学任务,且不超过总课时的30%

3、严格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为教授授课提供必要的保障,优先保障教授的授课安排。各课程总论或绪论部分的教学内容原则上应安排课程负责人或资深教授讲授。

4、合作办学专业外教课助教老师请注意,下学期来华授课计划拟采用新的模式,即线上线下结合,建议《4周线上+2周线下》的方案,线上以理论授课为主,线下是小组指导、实践实验操作等,请尽快与外教沟通,尽量落实在本次教学任务中。

5、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课程负责人、全体任课教师认真填报任课教师名单,待任课教师系统填报教学日历时,务必精准,包括在系统填报实验课教学日历及提交实验课成绩(届时再提醒)。

  

  

 

药学院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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