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推选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秦小雨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自第十八次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本届校研究生会历时一年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学校拟定于2024517日、18日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2.选举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3.选举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

4.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现将药学院推选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药学院按照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推选研究生13名,其中包括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2名。

1.代表的产生由各班级用差额选举的办法民主产生,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出规定名额的代表候选人。

2.非院级研究生会学生骨干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研究生组织,同时兼顾党员比例和专业结构,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3.院团委、研究生会组织召开本学院主要班团干部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征得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后,上报大会筹委会;

4.大会筹委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审查,根据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确定代表名单,在校内公示。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需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自取得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受过院级及以上行政处分,敢于并善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学习勤奋刻苦,学业优良,在同学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表格材料上报方式

请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在班级内切实开展推选工作,于57日(周上午11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药学院推荐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一)药学院推荐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发至邮箱njucmyxyyjs@163.com,文件标明班级+研代会代表信息

2.将推选出的候选人的简历(附件三)的电子版发至邮箱njucmyxyyjs@163.com,文件标明班级+候选人简历

四、候选人开会通知

时间:58日(周三)1100开会地点:待定报名结束后,学院会议工作组将酝酿16名候选人参加第十九届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请各位候选人务必准时参加。

推选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是我院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班级高度重视,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选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筹备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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