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顾媛媛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341

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落实学校《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的预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整理原始数据和资料根据以下要求开展自查:1)原始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2)是否完成整体研究任务和研究目标;(3)所发表成果是否与研究内容相关、成果数量是否符合结题要求;(4)直接费用的执行进度。

二、项目负责人整理《自查表》中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申报书、计划书、动物实验伦理证明、发表的论文、专利、经费使用结题等)电子版。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结题自查表》(附件2)。

四、请项目负责人于510日前将结题证明材料电子版及《自查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自查表》签字纸质版1份提交至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B1-314,学院组织复查。

联系人:顾媛媛

联系电话:85811530

邮箱:guyy@njucm.edu.cn

 

附件1-2024年药学院应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xls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结题自查表.docx

 


药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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