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审核评估成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关于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现就做好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名额
学院参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教职员工。各学系(中心)、办公室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领会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能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投入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
2. 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承担学校或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某方面的重要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任务,业绩突出,受到好评。
3. 在审核评估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踏实,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4. 评估工作中未出现和发生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差错和给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事件。
三、“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 个人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各学系(中心)、办公室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并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填写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高评中心。
2. 高评中心汇总各二级党组织确定的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3. 对于评选产生的先进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教育教学改革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系(中心)、办公室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选出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个人。
2.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行民主评议,并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上报。
3. 请各学系(中心)、办公室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5点前将个人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药学院教学办公室(B2-3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040096@njucm.edu.cn,邮件以“先进个人+具体各学系(中心)、办公室”命名。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025-85811695。
附件: 药学院关于评选推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药学院党委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