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静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2943

各教研室、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江苏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培育优质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各类高水平双创赛事。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4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启动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项目类型和级别

(一)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1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开题立项后半年进行中期考核。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学生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角色。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主要利用创新技术成果,研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2年,如因项目深入开发等原因需要更多时间,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知识产权等事宜。

(二)项目类别

本次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类别上分为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三类。推荐至省教育厅的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获省教育厅批准的参照校级项目执行;省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获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省级项目执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立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及重点领域以教育部2024年印发的项目指南为准(申报要求及重点领域可参考附件1)。

二、申报对象

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申报限额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推荐名额,我校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120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不少于3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80项,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可以有2项。

四、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55日前,学院组织学生申报项目

项目第一负责人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信息化平台(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http://cxcy.njucm.edu.cn/pt/HomePage,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填报说明见附件2。填报完成之后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项目第一负责人需在截止日期55前,将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doc附件5.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按要求填写好,以“2024大创+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为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NJUCMKC@126.com(只需提交电子版)。

2.院级评审。512日前,学院组织完成院级评审

3.校级评审。610日前,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完成项目的评审工作,发布2024年度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立项的各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项目完成并顺利结题后,将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2.请各教研室、各班级高度重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充分整合资源,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确保项目质量和数量。


联系人:张静静、李喆文

联系电话:025-8581157713912634533

 

附件: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专业门类目录

5.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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