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祝缓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634

各班级: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23级本科新生中尚未进入困难学生库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23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3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对“免申即享”对象只需填写学校信息、家庭地址信息,即可直接确认。“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学院、校区按正常流程审核,支持认定工作组手动调整困难级别。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可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分档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学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加入困难学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根据《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从2024年起全面开展申请学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申请平台系统已新增家访模块,请班级辅导员在认定前填报家访信息,线上家访可以上传语音通话记录、微信(QQ)视频通话截图等,线下家访可以上传家访照片。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3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通过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或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注意规范填写,班级名称须填写教务班级名称。“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中须注意同步勾选“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是”。

2.学院认定。①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②各班级辅导员导出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表供班级评议,辅导员可在系统申请页面点击“受助档案查询”调取申请者过往的受助信息【参照历年受助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资助档案,包含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习经历(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奖助信息】。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班级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辅导员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对量化分值进行确定,班级评议结果须在班级内部公示(公示内容不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请及时删除公示信息),各班辅导员在资助系统中填报认定等级及家访相关信息后联系学院审核。③学院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后统一上报至学校。

3.学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拟认定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三、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公示要求

班级、学院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

四、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 请各班申请学生于322日下午15点前学生本人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困难说明纸质版各一份提交各班主任,作为各班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2.请各班级辅导员导出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表供班级评议,各班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于325日前,在根据学生在资助系统上填写的家庭经济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必要情况下班主任辅导员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生成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各班辅导员须于326日下午14点前在资助系统中填报认定等级及家访信息后联系学院审核。

五、材料提交

请各班级须于326日下午14点前,以班级为单位规范报送以下材料,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1.申请人困难说明1份(150字左右,申请人需用学校信纸、黑色水笔书写,由班主任签字);

2.《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请者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须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好字),纸质版1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附件2只需汇总本次补登记的学生信息)纸质版(须班主任/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电子版各1份;

4.班级公示的截图(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办B1-328祝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xgbzhuhuan@126.com,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并命名“**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

各班级要加强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主动服务,加强联系,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去伪存真,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认定。

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附件1:学生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xls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321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