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24-01-18浏览次数:92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2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要求,现将做好我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 学校下达我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不超过2名、优秀教学团队不限名额(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等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附件2)执行。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 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做好遴选推荐。

2. 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 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 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经费资助

1.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2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人、4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15万元/个。

2. 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五、材料要求

请各有意向申报的人员与团队2024122日当天将以下材料报送药学院办公室B1-326,逾期不予受理:

1. 各类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456,均一式7份),《2024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相关表格电子档请发送至tiandajiang@njucm.edu.cn

3. 各类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团队为带头人)的证明材料1份,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材料报送后不再返还,请备份留底。

联系人:田大将;联系电话:85811524

  

附件1: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doc

附件3:学院关于“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报告(模板).docx

附件4: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5: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6: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7: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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