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23年度公开遴选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静发布时间:2023-11-04浏览次数:2151

2023级各班级:

为了帮助大一同学更好地了解学习内容与专业培养方案,进一步了解科研,提高三自能力,由研究生作为导师指导学生,充分体现“启发式”和“循序渐进”教育原则,2013年我院实施了研究生指导下的科研助理培养模式。2023年,本项工作即将开展,拟选取2023级研究生科研助理159名左右。

一、报名要求:

(1)对科研事业有浓厚的兴趣,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科研导师交代的任务,并能顺利通过考核(考核要求详见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高中阶段,参加化学、数学、生物、英语、物理竞赛者优先考虑,但不作为必要条件。

     2023级研究生科研助理培养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6月,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若科研助理培养期间表现优异,获评“优秀科研助理”称号,可申请3分学术科研类学分。

二、中止培养资格情况:

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取消培养资格:

(1)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行政处分;

(2)必修课一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

(3)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经心理测试不能适应学习压力者;

(4)学期学生行为规范综合测评等级为中以下者;

(5)本科生科研导师(研究生)提出终止培养对象。

三、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经研究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等环节,学院共招聘138位本科生科研导师(研究生)(详见附件2: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助理导师(研究生)信息汇总表),请有意向的本科生填写附件3: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登记汇总表(每人参考附件2选3位候选导师),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NJUCMKC@126.com(主题:研究生科研助理+班级,例:研究生科研助理+23中药学类1班),纸质版交至B1-328张静静老师处(需班主任签字)。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 20:00。

联系人:  李喆文、张静静

联系方式:13912634533、025-85811577


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助理导师(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登记汇总表.xls


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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