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921

各系、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关于推进在宁部省属高校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实施方案》(宁医发【202258)和《南中医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办法(试行)》(南中医大后字【20231)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为确保我院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享受我校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现将办理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我院在编教职工、校人事代理教职工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200511日后出生)

二、相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每位教职工填写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单位审核、汇总信息,并填汇总表(附件2)。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复印件、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请于1114日下班前报药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dajiang@njucm.edu.cn,主题以“姓名+医保信息登记”格式注明。

2.特别提醒:教职工未成年子女须自行办理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参保手续,方可享受医疗二次报销。

  

  

联系人:田大将(B1-326室)  电话:85811524

  

附件1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申请表10.17.docx

附件2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汇总表.xlsx10.16.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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