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关于教研室教学运行规范性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纪蕾蕾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396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2023424日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及进程安排,药学院开展教研室教学运行规范性自查。

一、检查内容

20199月至今,药学院教研室规范性教学运行情况及档案。

二、检查时间

2023425-58日。

三、检查要求

教研室负责人根据教学运行规范性指标,整理教研室规范性教学运行档案并开展自查,据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研室规范性教学运行档案自查表》(附件),教研室负责人签字,202358日提交教学办。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研室规范性教学运行档案自查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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