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352

    根据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我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全职引进的留学人员,从事与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项目研发活动,项目符合我市产业政策,能填补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及经济社会效益前景。


    (二)参与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留学人员。


    (三)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我市“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包括软件信息服务、智能电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等。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三)202111日后首次到我校全职工作,依法参保并纳税;


    (四)已经入选过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类别


    根据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科技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及用人单位的科研保障能力等,资助项目分为A类(重点项目)、B类(优秀项目)和C类(一般项目)。


    (一)A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际领先水平的引领性项目,填补行业或经济空白,取得开创性成果。


    (二)B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和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引领产业发展,实现核心技术突破。


    (三)C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参与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科技创新性显著和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预期的项目,促进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提升,成果转化显著。


四、扶持政策


    给予A类项目10万元人民币、B类项目5万元人民币和C类项目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同一人员、同一项目涉及我市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入选ABC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申办紫金山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落户、居留、社会保险、公积金、安居、健康医疗、子女教育、文化、科普、体育健身、游园、住宿、机动车注册、创办企业、税务、法律等服务以及合作银行提供的特色服务。入选项目的外籍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人才(R字)签证,入境后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南京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


    2.《南京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汇总表》;


    3.附件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申报人半身电子照片);


    (2)留学证明(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位认证书);


    (3)背景材料(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任职经历等);


    (4)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人社厅入编证明、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在申报时不选择申报层次。各学院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报送学校


    (三)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每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附件3)标明: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专业领域、初审部门等。


    2.电子版材料要求:报送申报书、汇总表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姓名+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方式命名。


    以上材料需要在5月10日前提交。


    联系人:田大将,联系方式:85811524,邮箱:yxy@njucm.edu.cn




附件1:南京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南京市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材料文件袋封面.docx






药学院


2023425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